日本专线小包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要保护出险现场,并提供检验上的方便,使保险人能正确、迅速地进行核赔。因此,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入对于现场情形在未经保险人勘定以前不得变更,更不许进行隐蔽实情、藏匿变售等不法行为。但经由保险人同意、与理赔的进行无关的情况例外。

所谓日本专线小包索赔单证,是指当被保险人就保险单项下的损失向保险人索赔时应该递送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索赔单证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主要包括:保险单、保险凭证的正本;有关保险标的的账册、收据、发票等原始单据,以及提单、日本专线小包运输合同;出险调查报告、出险证明书以及损失鉴定证明等;日本专线小包保险财产损失清单和施救整理费用的原始单据。